温情提示
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,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 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。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,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 居民身份证。 |
办理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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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文件更多>>
-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4-11-17
- 办理户口、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2014-11-17
- 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户政管理提高便民...2014-11-17
办理地点
请到居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。 |
收费标准
依据:国家发改委、财政部、发改价格【2003】2322号《关于国家发改委、财政部、公安部《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》 居民身份证申领、换领:每证20.00元 居民身份证遗失、损坏换领:每证40.00元 临时居民身份证每证:10.00元 |